中新社廣州6月10日電(蔡敏婕 楊美滿)廣州市海珠區法院10日對去年廣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傷醫案件一審宣判,判決被告人羅某慧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賠償兩名被打醫生醫葯費等共計82650.79元人民幣。
  2013年10月21日上午,羅某慧的祖母因搶救無效死亡後,羅某慧及其家屬沖入ICU病房旁的醫生休息室,毆打醫生熊某明等人,並致熊某明左側鼻骨凹陷骨折。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去年10月,羅某慧的祖母在該院住院部6樓的ICU(重症加強護理病房)因病搶救無效死亡。羅某慧及其家屬埋怨醫生告知太晚,致其未能見死者最後一面,情緒激動,遂帶領家屬涌入ICU病房旁的醫生休息室。
  被告及其家屬謾罵、毆打出面解釋的該院ICU主任熊某明及醫生謝某華,致熊某明左側鼻骨凹陷骨折,經鑒定構成輕傷;謝某華下頷、右上臂、右季肋部等處有皮下出血、擦傷,經鑒定構成輕微傷。
  羅某慧在法庭上辯稱,由於自己和其他家屬一直在ICU病房外等待醫生通知見奶奶最後一面,可隨後從病房裡面出來的醫生卻通知家屬,病人已經去世,當時十分生氣,要求醫生給出合理解釋,但醫生沒有解釋清楚,而且態度很差,他一時衝動而為之。
  廣州市海珠區法院認為,被告人羅某慧無視國家法律,為發泄情緒,藉故生非,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羅某慧對其犯罪行為直接造成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熊某明的經濟損失,依法應予賠償,遂作出如上判決。(完)  (原標題:廣州醫生遇襲案一審宣判 醫生獲賠逾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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